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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校教职工的民族团结意识和理论知识水平,16日下午,德昌县南山国际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在学校图书馆会议室深入贯彻学习《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条例》于2020年9月29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将每年火把节当月定为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条例》共31条,内容涵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政府及其部门、各类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的法定任务等方面。
德昌县南山国际学校师生组成呈现多元化特点,全校近5000人有来自凉山州十七个市县的汉、彝、蒙、藏、回等民族学生,也有来自省内外的各民族教师,组成了一个相亲相爱、互帮互助、团结奋进的大家庭。学习会上,逐条逐句对《条例》进行了解读,让大家深刻理解和把握《条例》的核心要点,认识到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性。
会议要求,全校教职工要不断提高民族团结意识。在日常工作中,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力抓手,把遵守、执行《条例》变成全校教职工的自觉行动,切实发挥好《条例》规范、引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作用,促进各民族群众相互尊重、团结互助,共同营造健康、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和社会环境。
会议提出,学校要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作用。大力宣传民族理论政策、民族知识、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弘扬和传承优秀民族文化,牢牢构筑“两个共同”的精神纽带。
会上强调,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引导全校教职工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筑牢“两个共同”的思想根基。
结合《条例》的贯彻实施,学校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校园氛围。